
【平地起直聘讯2025年04月03日讯】3月21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求《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重点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承担终身责任
第三条 【项目法人及其终身责任制定义】本细则所称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设单位。
本细则所称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是指项目法人自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组建或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建设单位终身责任。
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是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执行情况全面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竣工决算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结算管理】项目法人应落实施工所需的资金保障,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以未完成审计、财政评审为由拖延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第二十二条 【交付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项目法人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施工安全管理】第二款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督促施工单位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 【进度管理】第二款
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压缩已确定的合理施工工期。调整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的,应相应调整相关费用,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论证。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造价控制即检测费用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项目法人应严格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非项目法人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造价控制】项目法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承担主体责任,并督促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履行相应投资控制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强化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参考建筑工程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清单

备注: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建筑物泛光照明工程、室外工程以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参照相关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测算标准等执行。
原文如下: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4〕790 号)要求,我厅起草了《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厅建筑管理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31-88950060
电子邮箱:190630156@qq.com
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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