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地起直聘讯03月31日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划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规定执行,单元工程划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9)的规定执行。
工程中房屋、交通、电力、通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并按照其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评定、验收。
临时工程不纳入项目划分确认内容,但影响主体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临时工程,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项目划分,并参照水利和其它行业相关标准制定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按《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进行划分。
项目划分确认程序
(1)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以正式文件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项目划分可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确认的主要事项包括:
单位工程的名称、数量及主要单位工程;
各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名称、数量及主要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部位或类型;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执行的技术标准。
(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在实施前及时将调整情况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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