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1
各有关部门、单位:
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于4月底5月初组织开展县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凡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规定的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参评。材料报送时间4月7日-17日,评审时间拟于4月底5月初,继续教育需每年不少于90学时 。福建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B7jU7f 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一式二份。
3.近二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表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论文),要求1500个字以上(打印)一份;业务自传、岗位证明各一份。
5.毕业证、资格证、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送材料时原件一并提供审核)。
6.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任职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送材料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材料应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上公章后,先报县人社局8楼职改办(电话:7269096)预审后再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报送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县工信局5楼办公室),电话:13507581133。
三、有关规定
1.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学时证明需经县人社局核验合格。继续教育尚未完成的人员请登录福建开放大学三明学院(原三明电大)(网址:https://px.smjyxy.cn/)进行报名、缴费、学习。
2.为了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从2017年开始,申报材料增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除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申报单位若存在冒用他人信息或组织参评人员弄虚作假,仿造相关材料,经发现查实,单位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应提交的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查询不到的,应提供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的规定申报评审。如申报技术员在省内三明市外评审(确认)的,需提供技术员的评审表、批准文件。
4.所提交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除外)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审核。
5.在申报材料上报前,申报人员的“申报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同意推荐”。
6.材料报送后将《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通过邮件发至电子邮箱:dtgxj0598@163.com(文件名请用“单位名称+姓名”)。
7.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评人员,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毕业专业必须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8.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在“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tian.gov.cn/下载(首页>政务公开>乡镇部门平台链接>工信局)。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大田县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未经平地起直聘(pdq365.com)同意,不得转载引用其任何招聘信息及作品。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